5.不相识的半身(2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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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日子久了我们真的可以说相敬如宾了——好像有点恶心,我早起会给他备份午饭,他素来爱点外卖——搬出来住也是冲着这个,但再贵的外卖也容易吃腻,后来他改成了请保姆上门做,但一般只做晚饭,我也能蹭上。他不爱吃隔夜菜,多的我就放便当盒里当午饭了。
  他这人挺注意个人空间的,能忍我这么久还是够可以了。
  有朋友要来时他也会给我留纸条——我没他联系方式,就说了我们不熟——书房成了他新的会客室,反正那间房比我住的都大,把他那堆游戏和漫画挪出来能塞两张床。
  有钱人家的小孩啊,唉,我们熟了一点后我提出过把保姆费给我我来做饭,试做一次后被他拒绝了。
  我手艺的确不太行,也没地接触过他想吃的那些食材。
  ?
  对,当时我很缺钱。
  那段时间还发生了好几件事,听我慢慢说吧。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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