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十一章(2 / 6)
时间不到十点,夜生活还没有拉开序幕。
他驱车在街上漫无目的地绕了一大圈,特意绕到偏城郊的樱花街,在白马公寓外面停了好长一会儿。他往日绝不是一个容易伤感的男人,可一旦伤感起来,就像老实人发脾气那一样颇具爆发力,而且来势汹汹。
他悲伤得连自己都有些吃惊,好像真的爱她爱得海枯石烂、至死不渝似的。
每个人的生命中都有各式各样的人,有些人可以用来消磨岁月,有些人则可以用来珍藏怀念。曾几何时,风萍不幸成了安悦生消磨生活的那个人,所以总觉得不够完美。如今她终于也沦为被怀念的那个,她昔日的缺点也就被过滤掉了。
安悦生的大脑就是PS工具,可以把一切棱角分明的记忆羽化。但或许是酒精在起作用也说不定。一个到酒吧买醉的男人,若没有女人让他失魂落魄,简直说不过去。
在喝酒这件事上,他天赋异禀,酒量绝佳,有千杯不倒的美名流传在外,无论是老板、同事还是客户都对他十分钦佩,但有时也挺烦恼的,比如今晚,想大醉一场都极为困难。他很努力地想要灌醉自己,但徒劳无功。回去的路上,又看见了不应该看见的人。
他以为自己眼花,用力眨了一下眼睛再看。
没错,正是风萍。
他想要下车,可是绿灯已开,出租车已经驶了出去,他只能目送她的白衣急速退去,隐没在夜色里。忽然之间,他感到胸口一紧,回忆像一条阴冷的蛇缠绕着他的心,酝酿了一整晚的情绪在这一瞬间到达顶点,他感到一阵强烈的恶心,急忙叫停车子,冲到路旁,翻江倒海般呕吐起来。
暮春时节,气温已经大幅度回升,但凌晨还是稍微有点儿冷。风萍把敞开的白色风衣紧了紧,风衣里是浅蓝色竖领衬衫,下穿西裤,走在夜色里,有一种秀挑洒脱之美。
她晚上和唐湛共进晚餐,心情颇有些感慨,又独自去喝了点儿酒。
他的思维真是奇怪,坦言很欣赏她,也很喜欢她,可是却并不希望她成为唐家的儿媳妇,这可真叫人诧异。换做三四个月前,她没准就要想歪了。
毫无疑问,唐湛是一个传奇。
他如有天神眷顾,在最好的年华里,拥有了人们梦寐以求的一切,甚至是他商业联姻的原配也早早去世。当然,这句话是媒体的刻薄,但联系到他日后的风流,倒也不算冤枉了他。在他风华正茂的年月,想必为女人的问题深深困扰。
想到这个,她不由得想起他那个活泼可爱的女助理,倒有好一阵子没有见过她了,貌似小报上说她住在伦敦。咦,伦敦?他最为人诟病的三个私生子不就住在伦敦吗?那三胞胎生得秾艳明俊、秀逸非凡,他们的母亲必定美艳动人。
她思维涣散,想到哪里是哪里,脚下也是无意识地沿着广场花园转圈,也不觉得累。
时光酒店就在广场右侧,但她并不急着回去。
她回想和唐迦南相识以来的种种,起初当然是为了好玩,有个还不算太讨厌的男人追求她,她没有拒绝。那时,她刚刚结束一场漫长的旅行,准备转机飞往伦敦,因天气的缘故延误了航班,就干脆决定逗留一阵子。
她在报上看到招聘广告,忆起当年,临时起意抱着好玩的心态去试试看,不料遇到一位不拘一格的个性老板,她被录用了,然后就遇到了唐迦南。
你看,生活有时候就是这样,很多际遇都源于转念之间。原本不太可能有交集的两个人,因为她的一时兴起,走到了一起。她刚体验过一场疲惫的原生态之旅,渴望回归都市,甚至不排斥来点儿情感方面的刺激,唐迦南的出现恰是时候,这就是事情的因果。
有人说,爱情就是正确的时间遇见正确的人。
但唐迦南真的是那个正确的人吗?
他固执又任性,孩子气,绯闻女友多得可以组建足球队。像一切富家子弟那样,有一些被宠坏却又无伤大雅的小毛病,但和他在一起比较轻松,没有压力。他没有刻意迎合过她,即便知道了她的真实身份和昔日恋情,亦没有对她刨根问底,充其量只是露出了一点儿好奇。这或许是因为他的爱还没达到足够的温度,却恰恰是她目前所需要的情感状态。
她已经过了挥霍青春的轻狂年月,不再热衷那种撕心裂肺、死去活来的情感纠葛,那实在太像表演。她已经学会不去在意别人的看法,只专注于内心的平静和安宁,更钟情细水长流式的感情,就像有一首歌里唱的那样,不爱那么多,只爱一点点。
她满足现状,不会因为任何外力离开唐迦南,然而,现状正在改变之中。她于昨天下午离开唐家,今早又爆出两条轰动新闻,可唐迦南居然一点儿动静也没有。她气恼之余,也不禁要赞他沉得住气。
她十分后悔昨日过于负气,竟连手机也没有带出来。
绕着广场的花坛转了三圈之后,她终于决定回酒店给唐迦南打电话。可是,接听电话的人却是一个女人,声音沙沙地问她:“哪位?”
风萍一愣,要不是对方的声音极为熟悉,她肯定以为自己打错了。
“是我。”
“哦,是你啊!”唐诗的声音听起来也有些发愣。 ↑返回顶部↑
他驱车在街上漫无目的地绕了一大圈,特意绕到偏城郊的樱花街,在白马公寓外面停了好长一会儿。他往日绝不是一个容易伤感的男人,可一旦伤感起来,就像老实人发脾气那一样颇具爆发力,而且来势汹汹。
他悲伤得连自己都有些吃惊,好像真的爱她爱得海枯石烂、至死不渝似的。
每个人的生命中都有各式各样的人,有些人可以用来消磨岁月,有些人则可以用来珍藏怀念。曾几何时,风萍不幸成了安悦生消磨生活的那个人,所以总觉得不够完美。如今她终于也沦为被怀念的那个,她昔日的缺点也就被过滤掉了。
安悦生的大脑就是PS工具,可以把一切棱角分明的记忆羽化。但或许是酒精在起作用也说不定。一个到酒吧买醉的男人,若没有女人让他失魂落魄,简直说不过去。
在喝酒这件事上,他天赋异禀,酒量绝佳,有千杯不倒的美名流传在外,无论是老板、同事还是客户都对他十分钦佩,但有时也挺烦恼的,比如今晚,想大醉一场都极为困难。他很努力地想要灌醉自己,但徒劳无功。回去的路上,又看见了不应该看见的人。
他以为自己眼花,用力眨了一下眼睛再看。
没错,正是风萍。
他想要下车,可是绿灯已开,出租车已经驶了出去,他只能目送她的白衣急速退去,隐没在夜色里。忽然之间,他感到胸口一紧,回忆像一条阴冷的蛇缠绕着他的心,酝酿了一整晚的情绪在这一瞬间到达顶点,他感到一阵强烈的恶心,急忙叫停车子,冲到路旁,翻江倒海般呕吐起来。
暮春时节,气温已经大幅度回升,但凌晨还是稍微有点儿冷。风萍把敞开的白色风衣紧了紧,风衣里是浅蓝色竖领衬衫,下穿西裤,走在夜色里,有一种秀挑洒脱之美。
她晚上和唐湛共进晚餐,心情颇有些感慨,又独自去喝了点儿酒。
他的思维真是奇怪,坦言很欣赏她,也很喜欢她,可是却并不希望她成为唐家的儿媳妇,这可真叫人诧异。换做三四个月前,她没准就要想歪了。
毫无疑问,唐湛是一个传奇。
他如有天神眷顾,在最好的年华里,拥有了人们梦寐以求的一切,甚至是他商业联姻的原配也早早去世。当然,这句话是媒体的刻薄,但联系到他日后的风流,倒也不算冤枉了他。在他风华正茂的年月,想必为女人的问题深深困扰。
想到这个,她不由得想起他那个活泼可爱的女助理,倒有好一阵子没有见过她了,貌似小报上说她住在伦敦。咦,伦敦?他最为人诟病的三个私生子不就住在伦敦吗?那三胞胎生得秾艳明俊、秀逸非凡,他们的母亲必定美艳动人。
她思维涣散,想到哪里是哪里,脚下也是无意识地沿着广场花园转圈,也不觉得累。
时光酒店就在广场右侧,但她并不急着回去。
她回想和唐迦南相识以来的种种,起初当然是为了好玩,有个还不算太讨厌的男人追求她,她没有拒绝。那时,她刚刚结束一场漫长的旅行,准备转机飞往伦敦,因天气的缘故延误了航班,就干脆决定逗留一阵子。
她在报上看到招聘广告,忆起当年,临时起意抱着好玩的心态去试试看,不料遇到一位不拘一格的个性老板,她被录用了,然后就遇到了唐迦南。
你看,生活有时候就是这样,很多际遇都源于转念之间。原本不太可能有交集的两个人,因为她的一时兴起,走到了一起。她刚体验过一场疲惫的原生态之旅,渴望回归都市,甚至不排斥来点儿情感方面的刺激,唐迦南的出现恰是时候,这就是事情的因果。
有人说,爱情就是正确的时间遇见正确的人。
但唐迦南真的是那个正确的人吗?
他固执又任性,孩子气,绯闻女友多得可以组建足球队。像一切富家子弟那样,有一些被宠坏却又无伤大雅的小毛病,但和他在一起比较轻松,没有压力。他没有刻意迎合过她,即便知道了她的真实身份和昔日恋情,亦没有对她刨根问底,充其量只是露出了一点儿好奇。这或许是因为他的爱还没达到足够的温度,却恰恰是她目前所需要的情感状态。
她已经过了挥霍青春的轻狂年月,不再热衷那种撕心裂肺、死去活来的情感纠葛,那实在太像表演。她已经学会不去在意别人的看法,只专注于内心的平静和安宁,更钟情细水长流式的感情,就像有一首歌里唱的那样,不爱那么多,只爱一点点。
她满足现状,不会因为任何外力离开唐迦南,然而,现状正在改变之中。她于昨天下午离开唐家,今早又爆出两条轰动新闻,可唐迦南居然一点儿动静也没有。她气恼之余,也不禁要赞他沉得住气。
她十分后悔昨日过于负气,竟连手机也没有带出来。
绕着广场的花坛转了三圈之后,她终于决定回酒店给唐迦南打电话。可是,接听电话的人却是一个女人,声音沙沙地问她:“哪位?”
风萍一愣,要不是对方的声音极为熟悉,她肯定以为自己打错了。
“是我。”
“哦,是你啊!”唐诗的声音听起来也有些发愣。 ↑返回顶部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