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把好贱(1 / 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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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得亏窃天还被关在小黑屋里,要不他一准吐槽吐到剑气外露!
  真敢啊,区区二十一岁就敢冒充千年老祖。
  真能啊,体内连一丝一缕的气力都没有就能让元婴境修士俯首称臣。
  最要命的是,这小子还没说一句假话。
  —小白骨至少一千岁。
  —他从没正面承认过自己是小白骨的父亲。
  —劈了凶兽一剑的人的确是秦九轻,但要问击杀凶兽的还真是小骷髅,毕竟神力源自骨链,骨链连接小谷。
  骗人的最高境界是什么?
  满嘴真话,别人却被忽悠得心服口服。
  高啊,真乃高人。
  窃天也是幸亏在小黑屋,否则定悔到剑身发青:他怎么就这么不长眼,选了这么个宿主!
  一番闲聊后,秦九轻俨然成了前辈。
  二百岁的苗小姐很是敬重地问道:“前辈,不知小谷是如何斩杀了那凶兽?”
  秦九轻道:“无需客套,唤我九寂便可。”
  苗云卉哪敢直呼名讳:“好的,九寂前辈。”
  秦九轻没再继续纠正,轻描淡写道:“小谷不喜欢丑的东西,那凶兽丑到他了。”
  所以就把它给劈成两半了吗!
  众修士听到这话,一度想捏个水镜来看看自己长什么样。
  不丑吧,没丑到被一下劈成两半吧!
  苗云卉倒吸口气,又问:“那小谷的武器……”她话没问完,白小谷那珍珠般莹润的小指骨缩了缩,缩进到黑色衣裳里了。
  苗小姐:“!”
  不止她,所有人都恍惚间记起来了:那惊天动地的鬼王出现时,白小谷似乎就是这么一指头,轻松戳进那煞气满满阴森可怖的狰狞鬼王体内。
  当时的鬼王犹如一个皮薄肉多的大桃子,分分钟被吃干抹净。
  指骨!
  小宝贝的武器竟然是他的指骨!
  那漂漂亮亮,比水晶还莹亮,比暖玉还温润,比珍珠还玲珑的小小指骨,竟然是此等神兵利器!
  果然修真界中一切皆有可能。
  果然活得久了,什么神仙事都能见着。
  众人再想想那凶兽的创伤面,登时头皮更麻。
  鬼王被整个吃掉,烟消云散了无痕迹,还没太大冲击力;可想想那七阶凶兽,想想那足以叱咤巨门洲,轻松吞掉两个金丹境修士的可怕怪物,它——小山一样的它,切割面齐整得让人心疼。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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